2004年中国·云南全民健身博览会
电子竞技比赛规程
为了普及和提高云南省电子竞技运动,促进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运动多样化的需求,锻炼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电子竞技运动员,发挥全民健身适应信息时代需要,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作用,特举办本届电子竞技比赛。
一、主办单位: 2004年中国·云南全民健身博览会电子竞技委员会
二、承办及协办单位:昆明能发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各地、州、市体育局(文体局)、各协办单位。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4年8月1日至2004年10月17日在昆明市及各地、州、市举行。
(一)赛区选拔赛、预赛时间为2004年8月1日至2004年9月26日。在各赛区竞委会选定的比赛地点进行。
(二)决赛时间为2004年10月14日至2004年10月17日。在2004中国·云南全民健身博览会电子竞技馆进行(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三) 现场表演赛、现场对抗赛时间为2004年10月16日至17日。在2004中国·云南全民健身博览会电子竞技馆进行(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四、电子竞技体育场标准及设施规范:
电子竞技体育场标准及设施规范
赛场类别
比赛区外设施
比赛区内设施
电子竞技比赛场地规范
一.面积(根据比赛场馆大小而定)
一.面积(不低于50㎡)
二.设施内容
二.设施内容
必配类
a.选手休息区
a.比赛用电脑
b.观众休息区
b.比赛用服务器
c.裁判休息区。
c.划分出各项目比赛区。
d.观看区若干。
d.用挡板或栏杆将比赛区与非比赛区隔离。
e.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区内) )不准使用闪光灯等非照明人工光源。
三.质量
a. 休息区配备相应设施。
a. 比赛区配有高质量适于比赛用电脑。
b. 观看区配备相应的观看设备。
b. 各专项比赛配有高质量赛用服务器。
c. 通风系统和采光良好。
c. 设有紧急逃生通道和消防器材。
d. 设有紧急逃生通道和消防器材。
d.通风系统和采光良好。
配置要求
a.处理器(CPU):
Pentium 4 1.7G 以上
b. 内存:
256M 以上
c. 显卡:
MX440 64M 以上
d. 显示器:
17寸以上
e. 操作系统: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F比赛机数量:
40台
g.场地面积:
比赛场60㎡以上、休息区30㎡以上
h.工作人员:
3个技术人员、6名服务人员极配合共同完成比赛。
五、竞赛项目:
设置个人、团体项目、表演赛项目、现场对抗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魔兽争霸III - 冰封王座 (WarCraftⅢ 1.16)
2、星际争霸 (StarCraft:Brood War 1.10)
(二)团体项目
反恐精英 (Counter-Strike 1.6)
(三)现场表演赛项目
象棋
(四)现场对抗赛项目
1、反恐精英 (Counter-Strike 1.6)
2、 魔兽争霸III - 冰封王座 (WarCraftⅢ 1.16)
3、 星际争霸 (StarCraft:Brood War 1.10)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参加比赛的选手必须身体健康,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比赛规则。
(二)参加对战类项目比赛的选手必须年满17周岁(即1986年8月1日前出生)。
(三)报名需到大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名时每位选手必须填写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用户名(个人ID)、战队ID、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四)电子竞技比赛各个项目的选手人数:
1.反恐精英项目每队上场选手6人,其中1名替补名额;
2.魔兽争霸:冰封王座项目每队上场选手1人;
3.星际争霸:母巢之战项目每队上场选手1人。
(五)选手可按州市、行业选择赛区报名,自由选择参赛项目和付费方式。
(六)各赛区竞委会从预选赛产生的优秀选手中选拔组建赛区代表队参加总决赛。
(七)各赛区代表队人数为6-9人(含领队1人)。报名时每人必须交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每人签定“承诺书”以保证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七、竞赛办法:
1、采用2004年中国·云南全民健身博览会电子竞技比赛各项目规则。
2、本次比赛除反恐精英项目每个代表队允许有1个替补名额外,其它项目不允许有替补名额。
3、运动员应在比赛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每场比赛的赛前准备活动时间为15分钟。
4、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应按预计竞赛时间及时到检录处检录,凡三次检录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5、比赛采用单/双败制,按成绩排名的原则。
八、裁判员、技术代表:
一、裁判员执行《裁判员手册》各项规定。
二、本届比赛的裁判员经本人申请、相关专业考试、赛区竞委会选派、竞赛组委会批准后发给合格证书。取得执裁资格。
三、各赛区裁判员由赛区竞委会指定。大赛组委会派出技术代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分赛区竞赛工作。
九、执行规则:
(一)比赛采用2004年中国·云南全民健身博览会电子竞技比赛各项目规则。
(二)比赛采用组委会指定的比赛设备,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盗版软件。选手可以自带操作硬件(包括键盘、鼠标、耳机、操纵杆),软件包括以上设备的驱动程序。选手不得携带其他设备,不能更改任何规则不允许的程序设置。
十、赛区设置:
(一)比赛分设以下赛区,每个赛区的级别、权利和责任等同。
1、昆明A、B、C、D四个赛区;
2、各地州、市(不含昆明)十五个赛区;
3、其他经电子竞技比赛组委会批准设立的赛区。
4、各地州、市(不含昆明)赛区认定资格由各赛区竞委会审核,并报予本次大赛竞委会,批准后方可设立赛区。
(二)上述四类赛区在竞委会电子竞技处的协调下,成立竞委会,按照比赛规程和规则要求,负责本赛区的竞赛工作。
(三)各地州、市(不含昆明)赛区比赛场地的认定资格由各赛区竞委会审核并指定。
(四)各地州、市(不含昆明)赛区报名费由各赛区竞委会统一管理。
(五)各地州、市(不含昆明)赛区代表队选手参加决赛,车旅、食宿费由各赛区竞委会负责。
十一、报名时间:
(一)预选赛报名时间: 2004年08月01日-2004年09月10日。
(二)参加现场对抗赛报名时间: 2004年10月14日-2004年10月15日。
十二、报名费用:
(一)参加赛区选拔赛,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团队报名50元。
(二)参加现场对抗赛的打擂选手,每人收取报名费5元。
十三、奖励方法:
(一)赛区预选赛:
1、获得每个项目比赛前6名的选手,由赛区竞委会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由各个赛区竞委会自筹并决定奖励标准。
2、获得每个项目比赛前三名的选手,由电子竞技比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半决赛、决赛:
1、个人或团体冠军、亚军、季军各获奖杯一座;
2、获各比赛项目前三名的运动员获金、银、铜牌,证书和物质奖励;
3、决赛、表演赛及分赛区选拔赛奖励标准:
(1)反恐精英
决赛: 赛区选拔赛:
第一名:10000元+奖品 600元+奖品
第二名: 5000元+奖品 300元+奖品
第三名: 3000元+奖品 100元+奖品
第四名: 1500元+奖品
第五名: 900元 +奖品
第六名: 700元+奖品
第七名: 500元+奖品
第八名: 300元+奖品
(2)魔兽争霸/星际争霸
决赛: 赛区选拔赛:
第一名: 2000元+奖品 200元+奖品
第二名: 1500元+奖品 100元+奖品
第三名: 1000元+奖品 50元+奖品
第四名: 500元+奖品
第五名: 180元+奖品
第六名: 150元+奖品
第七名: 100元+奖品
第八名: 60元+奖品
(3)表演赛:
象棋: 1000元+奖品
(三)获得表演赛的优胜者,获证书和物质奖励。
(四)获现场对抗赛的优胜者,获证书和物质奖励。
二○○四年中国·云南全民健身博览会组织委员会
二○○四年七日一日
详细相关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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